领取入口:银联云闪付APP
申领流程
【资料图】
消费者(车主)核销消费券锁定优惠名额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资料上传申领补贴优惠,经审核通过后将现金补贴和电子消费红包补贴发放至指定账户,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作放弃。
2023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于4月1日-5月31日进行,目前活动尚余少量活动名额未被认购,现将活动延期至活动名额认购完毕为止,最迟不超过7月31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活动资金规模,目前各档次累计剩余可认购活动名额1500个,上述剩余名额消费券将于6月12日上午8点通过原投放渠道投放(即“云闪付”APP,由消费者在活动车企购车扫码申领),名额消费券申领完毕即止,消费券有效期3日,消费者需在消费券有效期内核销消费券,逾期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自动回流派券系统自动重新投放供公众领取。活动期内每名消费者最多享受1次补助不变,请消费者合理安排购车计划,切勿盲目领取。
2、认购本次投放名额消费券的消费者,购车合同时间应在6月1日-6月30日期间,购车发票和车辆登记证出具日期不迟于7月31日,并于8月15日前按要求在“云闪付”APP内上传相应材料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补贴标准:
1.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给予3000元/台的补贴(即1500元现金补贴和1500元电子消费红包);
2.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给予4000元/台的补贴(即2000元现金补贴和2000元电子消费红包);
3.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00元/台的补贴(即2500元现金补贴和2500元电子消费红包)。
上述补贴标准均由50%现金补贴和50%电子消费红包补贴组成。电子消费红包需于有效期内在指定商户(适用商家后续公布)消费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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