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力泰持续遭到股民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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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3]沪74民初588号)等有关材料,自然人投资者吴*福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57.07万元。
起诉的原因,是公司两高管承诺增持股票,但两次延期后却最终未增持。
公告显示,金力泰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计划自2021年6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
但在两次公告延期增持之后,2022年9月30日,金力泰披露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时任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增持主体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额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针对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实,2022年12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袁翔、罗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1179号)。
上述原告吴*福因公司增持承诺未得以实际履行导致损失,结合前述事实与理由以及有关侵权类型及法律依据,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公司及前述增持主体袁翔、罗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
截至4月17日,金力泰合计收到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2263万元,上述诉讼事项均尚未开庭审理。
另外,今年2月3日,公司公告表示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张晏维律师表示,股民的损失可以依法向上市公司索赔。凡是在2023年2月3日收盘时持有金力泰(300225)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金力泰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4.7亿元,公司于2011年5月份在创业板上市,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企业。
业绩快报显示,2022年金力泰实现营业收入约6.47亿元,同比减少2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亿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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