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于重度痛经的女职工来说,每个月总有几天“痛苦不堪”。近年来,北京、上海、辽宁等10多个省市均对女职工痛经假做出规定。记者采访发现,现实中,不少女职工出于担心影响收入、被企业调岗等原因,对于请痛经假并不理直气壮。职工们期盼企业能结合实际出台人性化关爱举措,呵护痛经女性更加从容地度过每月“难熬的几天”。
11月21日,刘晓雯终于第一次请到了痛经假。
小腹坠痛,腰疼得直不起来,一阵一阵冒冷汗,浑身没劲儿……这样的状态,刘晓雯每个月经期都会有一两天。没想到,今年3月,在企业工会协调下,企业出台了痛经假方案。刘晓雯和女同事们十分开心。
2021年3月1日,《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施行,明确女职工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用人单位给予1天至2天适当休息。事实上,北京、上海、河南、广东、陕西等10多个省市均对痛经假做出规定,时间普遍在1天至2天。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现实中,一些女职工出于担心影响收入、被企业调岗等原因,对于痛经假仍“想休不敢休”。专业人士指出,在落实好女职工经期劳动保护刚性规定的前提下,企业也应结合实际出台人性化关爱举措,呵护痛经女性更加从容地度过每月“难熬的几天”。
女职工难以言说的痛楚与尴尬
22岁的刘晓雯是一家大型超市的理货员,痛经已经困扰了她五六年。此前,她一直以为只有极少数女性才会痛经,直到她看到“痛经假”冲上热搜,才意识到很多女职工都有这种“刚需”。
此前,多家商业机构和媒体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女性健康白皮书》显示,我国半数女性受到痛经困扰,33%的女性经历过中度痛经,10%的女性有过重度痛经症状。
今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刘晓雯所在企业工会在征求职工关于企业改进职工福利待遇的意见时,刘晓雯提出,希望可以休痛经假。
不过,让刘晓雯没想到的是,第一次征集痛经人数时,像她这样鼓起勇气提出休假需求的女职工仅有两人。
“我懂大家的顾虑,怕被说矫情、娇气,给领导留下不好印象。”刘晓雯告诉记者,不少女职工对痛经假“难以启齿”,一方面是难为情,另一方面也担心会因此影响收入、晋升,或是被企业调岗甚至辞退。
在痛经假落地企业前,刘晓雯从没听说过有女同事因痛经请假,因此每次痛经时,她都靠吃药硬扛。
好在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十分贴心。考虑到大家的顾虑后,女工委员张月梅采用更私密的方式一一询问,最终确定16名女职工有休痛经假需求。
企业担忧痛经假落地走样
对于痛经假落地,企业也有自己的担忧。
周美含是沈阳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的人事部经理。为了弄清重度痛经的标准,把好请假关口,她请教了3位妇科医生。医生给出的答复是:疼痛难以忍耐,达到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程度就可以认定为重度痛经。不过,医生也表示,患者关于痛经疼痛感、症状的描述通常有主观性。
周美含表示,如果有女职工因此“钻空子”,企业确实难以判断。此外,一些女性的经期并不固定,因此休假期间的工作无法提前、定期安排,也会给企业造成困扰。
周美含进一步分析说,如果用人单位认为痛经假提高了用人成本,这就在无形中增加了女性的就业障碍,可能会造成新的歧视。
是否带薪休假也是痛经假落地的争议点之一。《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虽明确了女职工重度痛经可以休假,但并未说明痛经假期间是否视为正常工作。
周美含所在的公司明确,女职工请痛经假,会取消每月的全勤奖。刘晓雯所在企业工会在征求职工意见时,就有男职工和不痛经的女职工提出,带薪休痛经假,对正常出勤的职工不公平。
最终,经过协商,在企业出台的方案中,将痛经列入换班请假的情况之一,女职工无须到医院开证明,只要痛经就可以申请换班,之后再补上,不影响工资和考核。
在张月梅看来,痛经女职工只是很少一部分,如果按换休执行,并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和其他职工的利益。
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管理制度的温暖
在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法律专家孟宇平看来,虽然从法律层面,涉及痛经假的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企业也确实有管理和成本上的考量,但对痛经的女职工给予一定照顾,是人本管理的应有之义。“让职工感受到企业制度的温暖和善意,他们也会增加对单位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柔性管理的重要性,为痛经女职工休假尽力创造方便。以前,周美含所在企业规定女职工可以请痛经假,但须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女职工向周美含抱怨:“痛经疼得都站不起身,哪儿有力气去医院开证明?”为此,周美含向公司提出,痛经证明应一年开一次,每次拿着证明申请事假即可休假1天。这一申请得到公司批准。
除了给予痛经假,一些企业还出台人性化关爱举措,让女职工更加从容地度过痛经期。大连一家海鲜加工企业除了对海鲜原料处理工、贝类净化工等低温、重体力岗位女职工,实行经期临时调岗外,还在休息室为经期女职工提供加热饮水机、暖宝宝、躺卧沙发等暖心设施。女职工们一致评价:这些举措让她们感到“暖暖的,很贴心”。
周美含希望更多企业加入关爱女职工的行列。她建议,企业应与女职工进行沟通协商,让女职工对于痛经假敢休、能休,休得方便,让痛经假不再是“纸面福利”。
关键词: